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农业部令第41号)及《****办公厅关于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促进全区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自愿申报、综合考核、择优认定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确保遴选过程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二、遴选范围
凡依法取得法****学校、******社、农业企业、科研院所、职业教育机构、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机技术推广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且具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相应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2)有与培训活动相适应的教练员、教练机、场地和设备;
(3)有完善的教学制度,包括学员档案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教练机和教学设备管理制度。
(4)没有不良记录。
2.学员管理:培训机构招收的学员应符合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有关规定,建立学员档案,记录学员及其教练员的基本信息,包含身份信息、教学记录、测评结果等。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年。
3.教练员管理:教练员应当取得相应准驾机型驾驶证3年以上,没有酒后驾驶及吸食毒品记录,未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和农机事故。
4.教练机管理:教练机应当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申领教练机号牌,进行年度检验。教练机可以用**间作业。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业机械从事教学活动。
5.培训计划:培训机构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学员名单、教练员名单、培训时间、培训场地、教练机、培训要求等内容。培训机构应当在开班前将****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四、遴选认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机构的资质条件、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制度保障等进行综合审核评价。
(四)现场核查。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机构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培训能力。
(五)综合评定。根据资格审查、现场核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统筹确定拟入选的培训机构。
(六)公示认定。对初步确定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5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军 电话:****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