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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5月13****环境局**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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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5月13****环境局**分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公告期:2025年5月13日-2025年5月19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932-****204/****238 传真:0932-****196 通讯地址:**市**区公园路1号2#统办大****生态环境局**分局窗口 邮编:743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