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推广服务项目合同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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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22252F

通讯地址:**省**市**区五一大道98号

邮编:410001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934078B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市**区外文文化创意园8号楼

邮编:100048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视频及物料制作服务一事,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及服务期限

1.制作内容及数量:围绕****重点工作、推广活动等相关主题进行图片/文案物料策划、视频制作,具体数量:物料策划10次、视频制作4条(5分钟/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满一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服务期限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制作进度和相关情况,有权根据工作进展适当调整工作方案,但甲方不得对已确定的工作方案进行超过10%的调整,如超过上述比例,甲乙双方应就超出部分服务内容及费用支付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完成制作工作所必需的资料、信息等,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推进**项目。

3.乙方应保证其具备完成本委托事项的能力和资质。

4.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容制作,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

5.项目执行由甲乙双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见合同首页)充分沟通协商后完成。

三、工作进度

1.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开始项目的策划和制作,并于制作完成后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盖章版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约定制作成果。乙方向甲方交付后15日内,甲方应通过邮件进行确认,如甲方逾期未确认,乙方有权催告,经催告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确认的,则视为已确认。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在甲方同意的延迟期内按时交付产品和服务,不视为乙方违约。

四、费用及支付

1.本合同含税总金额为¥97,90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玖佰元整),不含税金额¥92,358.49元(大写:人民币玖万贰仟叁佰伍拾捌元肆角玖分),本协议包含6%的增值税。乙方向甲方开具普票。发票不含税金额与合同约定金额有尾差时,不含税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发票内容:制作费。

2.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有效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且项目执行前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48,9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合同执行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等额有效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即¥48,9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捌仟玖佰伍拾元整)。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名:****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站北支行

账 号:332****21541

4.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户名:****

税号:114********122252F

五、权益保护条款

1.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素材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等权益均归各自或原权利人所有,并不因本次**而发生任何形式的转移和改变,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素材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用途。

2.双方均应保证其提供的素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并承担因其提供素材侵权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负责取得其自身或邀请参与制作人员(如有)的授权同意,保证其姓名、肖像等可用于本协议项下**。如因甲方未能取得合法授权导致制作内容出现侵犯第三方肖像权、姓名权等情况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第三方权利人提出合理依据要求乙方暂缓制作内容的,乙方将予以配合,不视为乙方违约。如导致乙方成为第三方权利人诉讼对象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到诉讼中解决纠纷。给乙方带来不良影响的,乙方有权自行或者要求甲方澄清,甲方须积极配合协调;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部予以赔偿,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因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产生的新的成果(不含乙方元素)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使用乙方或乙方关联方等名义(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央视”“央视国际”“央视网”“****电视台”“央视影音”“央视网选”“CMG”“CCTV”“CNTV”“CCTV.com”“CNTV.cn”)进行任何市场经营活动和宣传推广活动,亦不得以前述主体或主体工作人员名义外出或接受采访,或联络业务。

5.任何一方违反权益保护条款的,视为严重违约,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该违约方承担,且每发生一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带来影响和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负责解决和全部赔偿,并且守约方还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6.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六、保密条款

本协议协商、签署、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应当对知悉的另一方的资料、文件以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资料、文件,以及相关信息。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七、廉洁诚信条款

为了保障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推进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诚信建设,规范甲乙双方的经营行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双方同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向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与本合同业务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贿赂、回扣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可能对本合同的签署或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利益。

八、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一方不履行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收到守约方书面要求其履行义务的通知后10日内仍拒不履行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可以通过向该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因违约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未能履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可要求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如因不可抗力或免责事由或甲方事先同意以外的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制作,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交付的,每迟延交付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制作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因财政审批流程或乙方开具不合格发票导致的付款延期不视为甲方违约。

4.如甲方、品牌、代言人、主要负责人、商品或服务等出现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的情形、出现或被曝光负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发表不正当言论、违反市场监管规定、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等,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甲方进行澄清,甲方须积极配合协调,同时乙方有权立即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协议,拒绝服务;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本协议所述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导致守约方支付的赔偿金(无****机关判决、裁定的金额,还是与第三方和解的金额)、合同履行后守约方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的名誉损失等。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之违约金不足弥补守约方之全部损失的,违约方应按守约方的全部损失予以赔偿。

7.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九、不可抗力及免责事由

1.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水灾、旱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疫情、社会动乱、政府禁令、政策变动等社会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一方不承担因此而引起的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尽量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1个月,双方应当协商**本合同执行期限或终止本合同。

2.因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动,有权机关、****电视总台的命令、通知,网站规划、业务结构等重大调整或出现重**全风险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内容的,不视为乙方违约,双方应**协商解决。

3.由于不可抗力和免责事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通过沟通采取适当的变通方式进行弥补。且甲方对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结算。

十、争议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终止、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3.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应对行政投诉、诉讼、纠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查询费、保全费、交通差旅费以及其他为解决违约方带来的纠纷所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等)均由违约方予以承担。

十一、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欲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0日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的,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且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终止后30日内按照实际执行情况结清所有款项。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双方欲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订立书面的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调整,该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若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冲突,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4.双方联系信息(如协议首页所列)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和执行程序。

5.本合同相关文件如通知、附件等(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则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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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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