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经信审〔2026〕10号 |
| [ 主题分类 ] | 工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区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1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3 |
****关于**浦里新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低压部分)初步设计批复
**经信审〔2026〕10号
****
关于**浦里新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低压部分)初步设计批复
****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浦里新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初步设计的函》(重浦发司函〔2026〕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3个泵站的低压电缆105米,电缆排管56米,电缆井6座。
二、工程概算
该项目总投资约20万元,**费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万元,基本预备费1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解决。
三、审查意见
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对**浦里新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低压部分)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形成意见如下:该项目初步设计资料基本齐全,基本满足国家、**市规定的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执行的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基本正确,结论为“修改通过”。设计单位对以下意见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1.电缆选型的设计依据。
2.电缆接地注意事项在图纸上标注。四、其它要求
(一)施工图审查阶段,设计单位应设立专篇对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说明。
(二)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后方可生效。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变更,须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三)本批复下达后6个月内须将施工图设计送审图机构审查,审图机构必须根据本批复及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应及时报我委备案,逾期未报又未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自行失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