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2026年5月26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巴巴资产处置平台对**市**区**街道禹航路764-1至768-2号五年租赁权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市**区**街道禹航路764-1至768-2号五年租赁权,建筑面积合计约1199㎡。
二、起拍价:744000元/首年,竞拍保证金:35万元,履约保证金:成交价二个月租金,加价幅度:2000元或整数倍。
本次竞价标的租金支付方式采用: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起年租金于上一期租期届满日前支付。第一年至第三年年租金不变,第四年、第五年每年环比递增5%。装修免租期:无。
三、本次竞价标的业态:商业,不得经营餐饮、酒吧、机动车洗护维修及殡葬服务业等有污染、噪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国家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业。(如原承租人竞得本次竞拍标的的,且原承租人已取得合法证照并在从事上述限制业态经营的,在经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上述限制经营业态对其不做限制要求,但其经****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凭证经营,否则委托人有权收回该房屋。)
四、重大事项披露:
①本次竞价标的房屋的租赁权竞卖为农村集体资产租赁权竞价招租,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标的位于1-2层,实际面积以最终交付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本次竞价标的不含内部装修及设施。
②本次竞价标的目前在租,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标的的,房屋按搬离后状况移交(产权方对已有装修、装饰、隔断等不负责恢复原样,不负责清运内部物品(垃圾),所有装修、整改、清运等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与原承租人自行办理交接手续,产权人与拍卖人会进行协助。可能会存在原承租人不配合腾房、延期交付的情况,即使存在延期交付,也不视为产权人及拍卖人违约,也不做任何经济补偿、赔偿,请竞拍人慎重考虑房屋延期交付风险,产权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若因原承租人不配合腾房导致在2个月内还不能完成交接的,买受人有权选择放弃,各方均互不担责,委托方全额退还买受人已交的全部款项(均不计息)。《房屋租赁合同》由产权人通知后签署,起租日自《房屋租赁合同》约**起算。请各竞买人于竞拍前务必实地看样,了解房产具体情况,谨慎参与拍卖,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房产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见附件。
③本次竞价标的无产权证,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产权方或处置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因房屋相关证照、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文件尚未办理或缺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或审批手续的,产权方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④本次招租房产竞拍成功后,承租人如需转让租赁权、转租及分租的,必须经产权方书面同意,同时还需与产权方签订《转租说明告知书》及《经营行业告知书》并将转租事宜至产权方备案;如承租人私自转让租赁权、转租及分租,产权方有权随时解除与承租人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责令限期搬离,且对承租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
⑤竞拍成功后,竞买人如后续经营需要对房产装修改动的,必须提前七个工作日将装修方案报送至产权人及相关部门书面审核同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场装修,装修过程中主体结构不能改动、不得损害房屋外立面,同时装修及日常经营过程不得对周边居民、商户造成损害。
⑥承租期间,房产的生产经营安全、消防等安全责任均有承租人负责和承担。
⑦租赁到期后,竞买人对房产的不可移动部分装修、装饰无偿归产权方所有,一律不得拆除,竞买人自行增加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可自行拆除回收。请各竞买人知悉!
⑧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全部腾空房产并结清所有水、电、煤气等所有费用后,没有其他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且注销或迁移租赁房屋为地址的营业执照。经产权方验收通过后无息返还。
⑨请竞买人****交易中心审核是否通过,由此错过提交报名时间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 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b) 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交易中心****中心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三天内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六、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银行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3日16时前在线下将竞价余款及履约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户名:****经济**社,开户银行:****银行**支行,账号:201********1791)。
(2)线上支付宝付款方式:竞价成交后,线上竞价余款支付截止时间为竞价结束后3个自然日,买受人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标书代写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2日16时前凭相关身份材料到****经济**社委托的****(地址:**市凤起路451号凤起大厦辅五楼)办理后续交易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未在前述期限内将竞价余款及履约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或办理后续交易手续的,****经济**社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进行公开竞价,同时,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重新竞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该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①竞买人须为工商注册地在**市的企业法人,且该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202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2025年净利润无亏损。
②该企业股东需承诺:若竞买成功,股东同意为该企业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须提交《股东承诺函》,担保期限为竞买成功之日起至租赁合同终止后三年)。
③竞买人需提供一家注册地在**市**区范围内成立满10年(含)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作为成交后买受人的履约担保人。(注:该担保人须出具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及担保函(个体工商户仅需提供担保函),担保期限为竞买成功之日起至租赁合同终止后三年)。
网上报名时,企业需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还需提供****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书》,《资格审查意见书》根据竞买人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
企业可委托代理人个人淘宝账号参与竞拍,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意见书》。
线下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6时,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标书代写
竞买企业(均加企业公章):
1.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2025年12月份财务报表(以当地税务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为准)。
3.竞买人(企业)《股东承诺函》、(按附件样本提供)。
4.****管理部****公司章程复印件。
担保企业(均加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管理部****公司章程复印件。
3.同意提供担保的《股东会决议》、《企业担保函》及参会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按附件样本提供)。
竞买企业须将审核材料直接送至**市凤起路451号凤起大厦辅五楼现场审核,企业委托非法定代表人现场审核的,需要提供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次竞价项目资格审查不接受邮寄(快递)材料审核,请各竞买人知悉。
八、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25 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经济**社委托的****联系。
九、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十、特别提醒:
a) 本次竞价项目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经济**社及****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买标的物,认真调查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瑕疵及其它实际情况,竞买人应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亲临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及实际情况已经确认,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经济**社及****对本标的物不承担除权属之外的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及实际情况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情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d)标的物租赁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e)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f)本公告载于:
PC电脑端路径:**巴巴资产处置平台:https://zc-paimai.****.com/zc/zc_item.htm?spm=a213w.****.1.3dcb482ap4CaSM user_;
手机端路径:手机淘宝app——直接搜索“**资产”
受托方联系方式:0571-****5863,133****9519,133****7879。联系人:郑女士
受托方联系地址:**市凤起路451号凤起大厦辅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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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