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区中部干旱带后续产业发展及农产品产后处理、精深加工与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与市场竞争力,按照《**区2026年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扶持方案》(卫沙党办发〔2026〕12号)要求,2026年计划实施果蔬初加工设施建设补贴项目、小杂粮及油料作物加工设施建设补贴项目、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项目三类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范围
二、建设内容及资金标准
(一)**区2026年果蔬初加工设施建设补贴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或改造果蔬清洗、分拣、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购置相关设备、车间改造、场地硬化、配套水电、消杀、环保设施。
2.项目补助标准:对年加工量达1000吨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实际投资额2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个,计划补贴2个。
(二)**区2026年小杂粮及油料作物加工设施建设补贴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小杂粮及油料加工设施,购置清理、筛选、烘干、脱壳、压榨、包装等设备及配套车间、仓储、水电设施。
2.项目补助标准:对年收购、加工、销售小杂粮及油料作物达到100******社,按设施设备实际投资额2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个,计划补贴2个。
(三)**区2026年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贴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或购置库容200立方米以上农产品冷藏保鲜设备及配套库体、制冷、通风、消防、温湿度监控等设施。
2.项目补助标准:对购置冷藏保鲜设备且库容达200立方米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个,计划补贴2个。
三、申报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经营范围含农产品种植、收购、加工、仓储、销售等相关内容;
2.拥有合法固定经营场所、建设用地或流转场地,具备项目建设与运营条件;
3.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环保违规、失信被执行、重大税收违法等记录,财务制度健全;
4.近3年内承担过同一类项目并享受补贴的,不得再次申报;
5.自愿接受项目主管部门全过程指导、监督、核查与验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规定。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土地权属证明或流转合同、场地照片;
4.项目实施方案、投资预算、设备清单;
5.信用承诺书及其他佐证材料。
五、评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遴选通知。
(二)组织报名。符合条件申报主体于2026年5月22日前向所在乡镇提交申报资料,经乡镇审核****农业农村局711办公室。
(三)评审确定。****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通过实地核查、资料复核、综合评审等方式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四)挂网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主****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正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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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