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及部分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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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一、征集邀请

****拟对**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曾琦

3、联系方式:0791-****1501

4、联系地址:****大院北二路92号

三、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征集人 类型
1 **省**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 **省**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3 **省**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4 **省**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 **省**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6 **省赣江新区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政府购买服务
1 **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财产保险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技术保障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1 服务内容 公务车辆保险 1.保险范围:公务用车(含摩托车); 2.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外,统一保险采购的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应提供全车盗抢险,新能源车应提供“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摩托车应提供摩托车全车盗抢险;其他附加险由投保单位自行选择。 3.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车辆损失险按实际价值(特种车辆应含计入车价的对应改装部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车上人员责任险人均保额由投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投保。入围供应商不得对特种专业技术车(救护车)保额做出限制。 注:根据新的保险条款,除摩托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其他车辆的“车辆损失险”包括以下保险责任:车损+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发动机涉水险+不计免赔率+指定专修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
2 服务标准 保险服务自主定价系数(新能源车) 据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总局规定执行,各供应商应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数一律按新能源车0.55;燃油车0.5,摩托车1.0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银保监会有新出台调整方案政策的,按银保监会规定执行,交强险保费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3 服务标准 保险服务自主定价系数(燃油车) 根据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总局规定执行,各供应商应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数一律按新能源车0.55;燃油车0.5,摩托车1.0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银保监会有新出台调整方案政策的,按银保监会规定执行,交强险保费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4 服务标准 保险服务自主定价系数(摩托车) 根据商业车险保费改革方案,保险费计算公式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定价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总局规定执行,各供应商应一致收费。自主定价系数一律按新能源车0.55;燃油车0.5,摩托车1.0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银保监会有新出台调整方案政策的,按银保监会规定执行,交强险保费的收取按国家规定执行。
5 其他服务要求 供应商相关服务义务条款 一、供应商相关服务义务条款: 1.投保服务 (1)向采购人如实介绍机动车保险的保险责任、收费标准、投保手续等有关情况; (2)协助采购人填报投保单; (3)主动送达保险单、保险证、其他证件等; (4)在上一保险年度期满前10天,主动书面通知采购人是否办理续保手续,如供应商未及时通知采购人单位,造成因未及时续保或另行选择供应商投保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报案服务 (1)可通过口头、传真或书面形式,通过服务热线、报案专线、办公电话等报案,或直接向本项目供应商的负责人报案。 (2)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全天候报案值班。 (3)如需按供应商相关《出险通知书》报案,供应商应将《出险通知书》送达采购人并协助填报。 (4)接到报案后,如需现场查勘,供应商应立即明确告知采购人,无须现场查勘的,供应商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立即向采购人说明索赔须知。 (5)因采购人不可控的原因无法在约定时间内报案,供应商认可采购人事后出具的说明,视同及时报案。 3.道路救援服务 保险期内,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丧失行驶能力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请求,对每辆承保车辆提供**范围内不限次免费道路救援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拖车、搭电、换胎等,高速、交通管制等区域除外): (1)单程100公里以内的拖车; (2)送油、送水、送防冻液、搭电; (3)轮胎充气,更换轮胎; (4)车辆脱离困境所需的拖拽、吊车。 4.定损 (1)在采购人提供索赔资料后,供应商应按以下时限完成定损:预估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1个工作日;10000元以上的,2个工作日;若损失金额难以确定,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2)当采购人与供应商对损失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时,可聘请双方均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对损失进行鉴定,并认可鉴**果。 (3)定损标准:以修理厂商实际修复费用为依据,但最高以各车型特约维修机构的配件价格和修理工时及金额为限。一次性协议赔偿结案的,按各车型特约维修机构的配件价格和修理工时及金额为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赔付时限 在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供应商须按以下时限向采购人支付赔款并主动上门收取赔款收据:单方小额现场决赔案件(3000元及以下),当日赔付;10000元(含)及以下的,3个工作日内赔付;10000元(不含)~30000元(含)的,5个工作日内赔付;30000元(不含)以上的,10个工作日内赔付。 二、违约责任的特殊条款 1.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与其签订的保险合同,同时征集人有权取消与其签****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决定是否处以禁止参与下一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处罚: (1)不按费率承诺多收保费的; (2)在采购人选定供应商的阶段采取违规支付回扣等好处费、行贿等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3)服务态度差、服务手段落后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一个保险年度内被有效投诉达3次(含)以上的; (5)不按照保险合同(协议)承诺理赔的。 2.赔付期限超过服务业务条款规定时限的,每超过1个工作日,处以该案赔款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最低不少于100元。 三、第二阶段的要求: (一)框架采购协议的签订: 所有入围供应商应通过“**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与征集人签订电子框架采购协议(合同)。 (二)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的合同(协议)管理 入围供应商在被采购人选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应当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上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三)采购人购买保险服务金额标准 采购单项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省级80万元、市级50万元、县级30万元)、年度批量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省级300万元、市县级200万元)的车辆保险服务时,采购人可以在入围供应商中自行选定并购买交通责任强制险、商业车险服务等。
6 其他服务要求 其他要求 (1)车辆的类型分为乘用车(轿车、越野车、客车等)、载货汽车和专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乘用车包括轿车、越野车、小型普通客车、中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及以载人为目的的各种车辆;货车以载货为目的的各种机动车和1.25吨以上的客货两用车;专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车辆;摩托车。 本项目认定的影响车辆保费、理赔的因素有:被保险车辆的车型、注册时间、购置价格、座位(吨位)、连续投保的年数、过往年度出险次数以及各险种投保的金额。供应商应根据本次征集文件认定的影响车辆保费、理赔****公司的车辆保险条款**策,说明各险种保费的计算方法、优惠政策和具体的出险、理赔、服务措施。 (2)所有参保车型优惠后的年保费中无赔款优待系数是根据车险平台追溯投保车辆的连续投保情况和出险情况,根据连续投保年数和连续投保期间总结案次数进行确定,自主定价系数按照统一标准(新能源车0.55;燃油车0.5;摩托车1.0)执行,并以此计算保费,承担投保单位公务车辆的保险责任。 (3)在参保车辆的保险责任期内,若入围的保险人的保险政策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征集人和投保人(具体采购人),投保人有权享受其优惠政策。除行业政策调整外,对于不利于投保人的新的车保条款,将被拒绝。 (4)入围供应商应根据保险政策和响应征集文件的承诺,编制《****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服务指南》,分发给所承接的投保单位和所承保车辆的驾驶员。 (5)入围供应商应建立专门的服务团队,指定专人负责,确定地点,形成整套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为服务对象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车辆统保信息汇总等业务。 (6)入围供应商应当按照框架协议采购规定及时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上填报相关成交合同等信息;受理相关投保单位保险业务,接受电话预约投保、业务咨询,测算投保车辆的保费并提供保费测算单和缴费通知书。投保单位(采购人)根据加盖公章的保费测算单和“交费通知书”,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保费,保费到账后,供应商应即时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并上门送交保单和发票。 (7)入围供应商应****总局核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的相关险种条款及响应本次征集要求编制的《****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服务指南》承诺的内容,承担服务对象机动车辆的保险责任。 (8)入围供应商应上门接收投保单位理赔单证以及提交赔款,应对有关车辆出险报案、现场勘察、施救、理赔等在时间、处理办法及措施上有明确的承诺。 (9)入围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承担赔偿金额。 (10)采购人应对选定的入围供应商提交的测算单和缴费通知****公司统保专用章)进行审核后,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保费。 (11)供应商在参与征集活动的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不得有违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2)入围供应商如被采购人选定成交并授予保险合同后,不允许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保险人。 (13)成交供应商第二阶段承接服务要求:采购人在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入围供应商根据选定其为成交人的采购人在**省内所在区域情况,自行确定由其所属的分支机构承担具体保险服务并履行合同与结算开票[按照服务便捷性要求,原则上应由采购人单位所在行政区域(以设区市为单位)内供应商在该设区市最高级分支机构承担,若供应商在此设区市无分支机构的,由供应商按照能够提供最便捷服务的原则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以设区市为单位提交各设区市实际承保的分支机构名单(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14)供应商对本项目作出的额外优惠承诺可自主添加。标书代写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省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第二阶段合同中约定。

4) 违约责任:

以合同条款为准。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以合同条款为准。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分包名称:**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须将在“信用中国”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全部搜索结果如实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需承担不利后果。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授权 基于保险行业对业务的经营规定为当地有分支机构的,应由当地分支机构承接,外地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的原则(《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5年第3号)第四十一条),****公司注册地在**省境内的,由总公司参与征集;****公司注册地不在**省境内但在**省境内有分支机构的,应由**省行政区域内最高级别分支机构参与征集,****公司的专项授权函;****公司注册地不在**省境内且在**省境内亦无分支机构的,不接受其参与征集;
2 供应商应具备中国保险监督部门批准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应包含车辆相关保险业务;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 具有提供全省车辆保险服务的能力 提供**市、**市、赣江新区、**市、**市、**市各地服务网点(含区县)。
4 服务承诺 完全响应并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所涉及的货物和服务质量的标准、结算要求的所有要求。
5 非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
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1.分包名称: **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资格审查方法:

征集人对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本项目框架协议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按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

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十三、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

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https://kc.****.cn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省公共**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电子标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400服务电话:400-****-6677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省公共**交易网(https://www.****.cn/web/)-“CA及签章办理流程”进行查询。

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需按照公告附件格式上传相关材料。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固定价2000元向每家入围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取方式:入围供应商领取入围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未足额缴纳服务费的供应商后续不得签订框架协议。

指定接收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银行:**银行**红谷滩支行
开户名称:****
开户账户:791********600309028



征集人:****

2026年05月1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3
招标公告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及部分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2026-2028年度车辆保险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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