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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交巡001艇年度维修与保养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八)投标无效的情形标书代写 | 1.1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标书代写 | |
| 2 | 四、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 | 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应当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标书代写 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标书代写 在评分时,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审专家打分准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综合评估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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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证书情况标书代写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认证范围需包含船舶建造或船舶修造); 2、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认证范围需包含船舶建造或船舶修造); 3、投标人具有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认证范围需包含船舶建造或船舶修造)。 4、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3分(认证范围需包含船舶建造或船舶修造)。 |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峙岛王家墩村谢家山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筱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512
质疑联系人:胡敏捷
质疑联系方式:0580-****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街道港航路101号中浪国际大厦A座2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117
质疑联系人:陈盛盛
质疑联系方式:0580-****117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财政局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80-****59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