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领导异地房屋租赁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采购人编制对外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文件时,应对不宜公开的敏感信息做隐蔽处理。]
【2026年**领导异地房屋租赁项目(项目编号:****)】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的评审,评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情况:
1. 成交候选人
(1) 单位名称:【孙秀梅】
(2) 参选报价:【12000元人民币】通过三家比价,价格最低中选。[公示的参选报价原则上应当以唱价记录为准。[A1] 如唱价记录中既有单价又有总价,只公布总价;如唱价记录只有单价,公示单价;如唱价记录为折扣,公示折扣。如参选报价出现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修正后价格与唱价记录不一致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进行公示。[A2] ]
公示期:【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6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剑】,【189****9471】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晓辉】,【133****3988】
【比选代理机构:****公司】
2026年5月13日
中选候选人公示编制说明:
1. 公示的内容应来源于比选文件、唱价记录、中选候选人的参选文件以及评选报告,不得自行增加其他无依据的内容。
2. 模板中的括号[ ]表示提醒说明的内容,完成文本编制以后,应删除括号[ ]以及具体的提醒说明文字。
3. 模板中的括号【 】表示需要编辑的内容,完成文本编辑以后,应删除括号【 】,并保留【 】内的内容。
4. 模板中的斜杠“/”表示选择,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前或者后的描述,同时删除其他可选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