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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基地建设项目结算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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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咨询 |
| 第五条 乙方出具预、结算初审意见时间 (一)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400万以下的项目乙方应在接收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工程预算评审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稿,工程结算评审在8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稿,直至双方核对无误为止;400万以上项目乙方应在接收甲方提供的资料后按《**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赣财规【2024】5号)的时间要求内出具初审稿,直至双方核对无误为止。 (二)货物服务预算评审:乙方出具预算初审意见时间:400万以下的项目乙方应在接收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稿,400万以上项目乙方应在接收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在8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稿,直至双方核对无误为止。 |
| 2026-05-13 11:00:00 |
| 投资额(¥360,701.29元)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第一条 评审服务的评审费用(含税,下同)计算及支付办法 (一)工程预结算评审费用按《**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赣财规【2024】5号)的7折计算(审减金额为乙方出具的评审报告终稿中扣除甲方评审人员发现的应减金额后的金额) (二)货物服务预算评审费用按《**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赣财规【2024】5号)的3.5折计算(审减金额为乙方出具的评审报告终稿中扣除甲方评审人员发现的应减金额后的金额),单笔评审费用不超过5000元 (三)合计评审费用不超过4.8万元。若项目确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不计取评审费用。 (三)费用的支付 1.工程预结算评审项目:金额400万以下的项目,乙方按合同要求出具评审报告终稿后一次性结清评审费用;工程金额400万以上的项目,乙方按合同要求出具评审报告终稿后按评审报告终稿暂付评审费用的80%,待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财政评审结果后结清乙方评审费用。 2.货物服务预算评审:各项目根据评审报告终稿单独付费。 |
| 3(个工作日) |
| 5(个工作日) |
| 7(个工作日) |
| 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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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区华能大道1****数码城1、2栋2-1-5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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