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保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550,000
项目地点: ****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5-22 10:00
评审地点: ****5号楼302会议室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0523-****0134
固定电话: 0523-****0133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5-14 08: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5-21 08: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 B 类(净化空调)Ⅲ 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工业管道安装 GC2 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需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不得缺少此项承诺内容)。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完成时制作一正一副响应文件交采购人存档(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