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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13
| 项目名称 | ****更换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安肃镇前所营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哲 |
| 联系人 | 高哲 | 联系电话 | 150****2211 |
| 项目投资(万元) | 2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13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喷漆工序废气治理设施由原UV光解废气净化器 活性炭(砖)吸附环保箱处理设施改为活性炭(颗粒炭)吸附环保箱 活性炭(颗粒炭)吸附环保箱设施,废气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喷漆工序采取活性炭(颗粒炭)吸附环保箱 活性炭(颗粒炭)吸附环保箱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漆渣及含漆废物、废灯管、废稀料、废吸附棉、废活性炭、废机滤、废弃包装物(废油漆桶)、废机油壶、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
| 承诺:**** 高哲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哲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