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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6-05-11 |
| 标 题 | **市**区2026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M〔2026〕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M〔2026〕4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6年度
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6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泰姜政发〔2026〕28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位于白米镇**村、大伦镇**村、张甸镇尹庄村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9572公顷(含耕地1.29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9572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9572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2026年5月9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6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