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塑料桶 | 38 | 个 | ****公司指定仓库。 | 桶 | 塑料 | 无 | ZY****100002 | 无 |
1、本次交易报价为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交易税额以固定不含税成交价为基准,按照国家最新适用税率同步调整,不含税成交价格保持不变。
2、本次交易执行先付款、后交货的结算原则,成交方须在交易成交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支****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中铝河****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门支行
银行账号:955********0063094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号):914********165058R
3、参与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报价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须同步提供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参与方近三年内无骗取、严重合同违约等不良行为,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健康事故及产品质量事故记录。参与方****集团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信用黑名单、禁止交易企业名录。意向用户须在平台竞价开始时间前点击“获取资格”将符合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上传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否则不能参与竞价。
4、成交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凭盖有******公司业务专用章的成交及服务费收取通知书(成交****协会员)),在7个工作日内与中铝河****公司完成《废旧物资销售合同》的签订流程,合同正式签订完毕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
5、成交方须自行组织运输车辆、装卸设备及作业人员完成全流程提货工作,严格按照**方书面通知的提货时间、批次有序提货,不得擅自提前或逾期进场。
交易物资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交接过磅/清点数量为准,**方公布的预估数量与实际交货数量允许±10%浮动,实际交货数量不足预估数量的,**方不予补差、不予补偿。成交方逾期未完成提货的,视为单方面违约,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物资保管、场地占用等相关费用。
6、成交方在物资运输、临时堆放、后续处置全流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严禁造成环境污染、二次污染。若因成交方操作违规引发环保问题或给**方造成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责任均由成交方全额承担。
7、成交方提货期间,严禁对交易物资进行挑选、现场加工、拆解改造,严禁夹带、夹带非本次交易标的物资,严禁在结算时违规扣渣、扣水、扣重,违者视为严重违约,**方有权终止交易、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8、 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3.5%作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平台交易规则由系统从用户竞价保证金中自动划转至******公司(服务费划扣采用预估制:(成交预估量×成交价×服务费率)的120%进行预扣,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量重新核算服务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机制),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
9、卖方(**方)联系人:姚女士,联系电话/微信:137****5885,积微循环平台联系人:满老师,联系电话:134****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