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动力部热力系统供暖区域(七区)经济运行及低氮排放技术改造工程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66****80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9907 |
| 开标地点 | **市**区**南街101****中心7楼 | 开标时间 | ****0423 - 09:00:00 |
| 公示期 | 2026年05月13日 至 2026年05月18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596.89 |
| 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果 | |||||
| 第一名 | **** | 招标人代表1 | 15.00 | 20.00 | 59.62 |
| 评标专家1 | 15.00 | 18.00 | 59.62 | ||
| 评标专家2 | 15.00 | 21.00 | 59.62 | ||
| 评标专家3 | 15.00 | 19.00 | 59.62 | ||
| 评标专家4 | 15.00 | 19.00 | 59.62 | ||
| 第一名 | ******公司 | 招标人代表1 | 15.00 | 22.00 | 59.92 |
| 评标专家1 | 15.00 | 19.00 | 59.92 | ||
| 评标专家2 | 15.00 | 21.00 | 59.92 | ||
| 评标专家3 | 15.00 | 19.00 | 59.92 | ||
| 评标专家4 | 15.00 | 18.00 | 59.92 | ||
| 第一名 | ******公司 | 招标人代表1 | 15.00 | 20.00 | 59.35 |
| 评标专家1 | 15.00 | 19.00 | 59.35 | ||
| 评标专家2 | 15.00 | 21.00 | 59.35 | ||
| 评标专家3 | 15.00 | 19.00 | 59.35 | ||
| 评标专家4 | 15.00 | 17.00 | 59.35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清明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04177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晨然 | 工程师职称证 | 201****6399 | 市政道路与桥梁 | 工程师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李菲菲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01551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蔡三全 | 工程师职称证 | ****9765 | 市政道**梁工程 | 工程师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公司) | |||||
| 项目负责人 | 袁正方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川251********60927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李艳 | 工程师职称证 | ****1461 | 建筑经济管理 | 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无) | |||||
| 项目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政府 | **县**镇**河(先成丽景段)河道治理项目(第二次)施工 | ****0208 | ****0307 | 治理**县**镇**河河道54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溢流堰1座;边坡维修500余米;道内清淤整治450余米;改建及**污水管350余米;人行道加固拓宽改造2000余米;文化栏杆升级490余米;改建65米条石浆砌宽拦河闸坝1座;绿化、亮化1300余平方米;**步道、景观平台等 | ****1278.95 | 邹国阳 |
| ******集团有限公司 | 仙海区农旅融合**乡村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 ****0812 | ****0531 | 包括沉抗镇、黄金社区****处理厂提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装饰、工艺设备、给排水消防、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及电气工程等 | ****6896.72 | 罗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运输局 | **县上杜****服务站建设项目 | ****0601 | ****0424 | **上杜柯乡交通运输综合服务楼一栋,地上2层,地下室无,建筑高度8.50米,总用地面积15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4.0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33.13平方米,广场道路面积499.11平方米,绿地面积804.76平方米,建筑密度14.96%,容积率1.21 | ****191.11 | 李冬 |
| 四****公司 | 四****公司年产32GW单晶硅切片(一期)项目 | ****0602 | ****1011 | 根据图纸、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各种协议、工程施工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发包人所发的指令所涉及的范围及要求,完成该项目工程所有的室外管网工程 | ****408.38 | 王国华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建设局 | **县松宗镇**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0414 | ****1012 | **沥青混凝土路面4301㎡,路面硬化2556.10㎡,路边沟437m,太阳能路灯83盏,检查井49座,沉泥井21座,跃水井85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调节池1座,化粪池1座,污泥池1座,**消毒池1座,跨公路涵9处,挡土墙(堤防)36.5m,站内场地平整及挡墙水沟34.8m,接原入户池31处,设备供电,跨河渡槽及相应的管道、管线,设备安装、保温、土石方工程等其它附属工程 | ****348.45 | 林小诗 |
| ****乡村**局 | **县根培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0406 | ****1202 | 全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混泥土道路工程(含道路破除)9807.34m2;入户道路工程7180.10m;排水沟2426.40米;路基防护1361.76米;管涵工程208.50米;交安工程1项;给水工程13831m;污水工程7635m;人畜分离工程(含拆除)其中**牲畜棚圈2883.45m2、改扩建牲畜圈棚993.48m2)、优化提升圈1棚、拆除工程1179.39m2;垃圾分类治理工程和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工器具及设备;购买藏鸡2200只;**大桃及配套设施1项。以及设备购置 | ****6540.38 | 吴佳霖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公司)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无)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无) |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028****9907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部门:****研究院****管理中心 | 联系方式:0816-****989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由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公示排序;招标文件未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不公示排序。
3.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4.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5.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6.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7.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8.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9.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10.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1.****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