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村委)道路工程(监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党校****村委)道路工程(监理)
三、采购结果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 **市**县**镇乌**南大道30****科技园-海峡科技研发区D座19层198室 | ¥280,000.00 | 98.9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金额(元) |
| 1-1 | ****党校****村委)道路工程(监理)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 林锋(注册编号:****5149) | ¥2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 |
| 评审专家: | 乐荣贵、李春泉、谢池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以下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按照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1.5%;代理机构按收费标准计算后金额的50%收取代理服务费。若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2)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号:开户银行:**银行**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 账号:118********010265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5000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8款,磋商小组在最终报价结束后,认为******公司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因此,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公司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因此,磋商小组对******公司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甘蔗街道**大道71号第17-18层
联系方式:0591-****907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楼502室
联系方式:0591-****0898、****5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斗铖(项目负责人)
电话:0591-****0898、****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