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3号)、《****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精神,结合我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局拟择优购买第三****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大数据分析筛查服务,现将购买服务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医疗保障基金大数据分析筛查。
二、项目内容
以《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2024版)**省细化清单》《****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5年版)和(2026年版)为标准,对全****医疗机构中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包括异地参保人员结算费用)开展全覆盖大数据分析筛查;以重症医学、麻醉学、心血管内科、血液净化、康复、内分泌、精神医学、医学影像、骨科、肿瘤、检查检验、口腔、眼科等领域为重点。重点分析筛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如有需要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至检查当日。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16.8万元(大写:壹拾陆万捌仟元整)是采购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申请文件不参与评选。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应提交资料
(一)报价函(见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机构负责人时,不必提供)。
(三)申请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实施方案(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
(五)2023年以来类似业绩资料(合同复印件)。
(六)申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近一年以来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八)信誉情况。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九)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提供盖鲜章的复印件,申请文件封面上注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资料需密封后加盖密封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5月13日18:00前送达,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加急标书代写
采用书面文本现场递交至宜****政务中心C区五楼534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31-****807。
八、询价方式、时间、地点
(一)询价方式:自行组织询价评审
(二)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点:****四楼会议室
九、成交原则
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一家服务商。
附件: 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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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