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小水河尾矿库位于**市蜀河镇施家沟村2组小水河沟内,该尾矿库始建于2001年,尾矿库设计总坝高28.4米,其中初期坝高13米、堆积坝高15.4米,库容为33.5万立方米,为五等库,设计生产能力为300吨/天;现状坝高23.4米,库容约10.8万方,配套建设有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一座容积为180m3、事故应急池一座容积为450m3,该库配套选矿厂一座,生产规模为日处理铅锌矿石100吨,于2010年停产至今,目前选矿设备已全部拆除。
为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切实防范化解该尾矿库安全风险隐患,****管理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和《**省防范和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若干规定》(陕应急﹝2020﹞286号)文件规定,按照小水河尾矿库“一库一策”设计,小水河尾矿库为闭库,该****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小水河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省应急厅于2024年1月10日下发了《关于******公司小水河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陕应急批复[2024]4号)。小水河尾矿库闭库工程由**锦鑫****公司承建,由中拓****公司进行监理,于2026年4月23日完成了闭库施工,企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评价等单位自验后上报了《******公司关于小水河尾矿库闭库工程竣工验收的报告》(旬居司字[2026]10号),2026年5月7****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及相关单位进行了闭库工程竣工验收,专家组同意小水河尾矿库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按照《**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陕应急[2021]441号)相关要求,5月12****管理局、****分局、******局、****水利局****政府, 对小水河尾矿库闭库销号工程进行了现场复核,一致同意该尾矿库符合闭库销号条件,同意闭库销号,不再作为尾矿库进行统计、使用和管理,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日常安全管理由原生产经营单位******公司负责,日常****人民政府负责,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特此公告。
****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