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风景名胜区5A景区2026年旅游观光车辆以旧换新采购项目(第二次)****源风景名胜区5A景区2026年旅游观光车辆以旧换新采购项目(第二次)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源风景名胜区5A景区2026年旅游观光车辆以旧换新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源风景名胜区5A景区2026年旅游观光车辆以旧换新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为新能源电动旅游观光车辆招标,现计划采购38 辆新能源旅游观光车+ 3 辆新能源纯电动生产辅助车。招标总控制价 2470 万元。
(2)招标范围:新能源旅游观光车采购,具体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交货地点:**省**市**源区****。
(4)交货期:最迟交货期截止日为2026年7月5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为客车整车生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承诺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生产厂家的整车销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否则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投标人的投标车型必须已取得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出具《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产品申报信息及承诺保证其真实性并按期交车上牌;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2财务要求:不作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3日(**时间,下同)起,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交易服务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9:0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标书代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集团****公司(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4-****228。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源区军地坪地 址:**省**市**县舲舫乡堤洲村一组
联 系 人:龚先生项目负责人:郭琦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婷 付陆远
电 话:0744-****788电 话:132****1031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6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