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搬运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示采购结果公示(2026-JQWCWZ-B1006)(第1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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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所在地:**省

****某单位搬运劳务服务项目,现将比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比价结果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搬运劳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比价日期:2026年5月12日

(四)评审结果:

****,报价3.5万元;

******公司,报价3.64万元;

******公司,报价3.5万元;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和******公司两家供应商报价相同,****小组同意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确定预中标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军队采购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我部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比价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三、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三)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四)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5582

质疑接收联系电话:133****7816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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