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0万吨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其他炭素制品项目 | **市科左中旗 | ****年 | **中环****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15961.48m2,建筑面积99555.64m2,其中地下面积205.8m2,主要建设有石墨化车间、平端头车间、机加车间、辅料处理车间、成品包装车间、办公楼、综合楼等,其中平端头车间设置2条生产线,石墨化车间设置4条石墨化生产线和2条筛分生产线,机加车间设置3条本体生产线和3条接头生产线,并建设相关配套的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548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石墨电极8万吨,特炭0.5万吨,负极材料1.5万吨,总产能总计10万吨。 | 1.废气:平端头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通过1根25m排气筒排放;石墨化工序废气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法除尘,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系统通过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通过对应的25m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石墨化工序废气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法除尘,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废气通过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通过对应的25m排气筒排放;填充料筛分工序通过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通过对应的2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脱硫废水经处理后返回至脱硫系统循环使用。 3.固废:平端头车间布袋收集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外售给炭素生产企业,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填充料筛分系统布袋收集尘收集后外售作为增碳剂或保温、耐火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石墨化冶金焦粉收集后外售作为增碳剂或保温、耐火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 石墨化煅后焦粉:收集后外售作为增碳剂或保温、耐火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含铁杂质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外售给废旧**回收单位;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作为建材外售综合利用;石墨电极不合格品全部返回凤****公司作为原料使用;废布袋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废耐火材料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废石墨坩埚外售给炭素生产企业综合利用,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废石墨垫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定期外售给炭素企业综合利用;脱****处理站产生的暂存于20m3污泥池内,清****填埋场。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内,废矿物油使用油桶盛装,油桶置于防渗托盘上,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防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