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滦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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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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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开启与截止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2026-05-15 15:30 至 2026-05-15 16:45

联系人

陈旭

联系方式

159****5998

规则说明
1
1阶段

2026-05-15 15:30:00

2026-05-15 16:30:00

60分钟 ,50%

(向上取整)

2
2阶段

2026-05-15 16:30:00

2026-05-15 16:45:00

15分钟 ,2家

报价相同的,按时间顺序淘汰,时间晚者淘汰
除第一阶段,每一阶段只能在上一阶段基础上往低报
各阶段报价过程不公开,阶段结束后统一显示最终报价
若最后阶段保留超过1家,则进入谈判阶段
是否最低价中选

是否允许预报价

采购类别

物资采购

响应担保金

0元

响应担保方式

无需收取

响应担保审核节点

报名前

最高限价

228857 元

交付地区

**省**市

详细交付地址

**市**区

交货方式

随施工进度进场。

付款方式

货物到达施工现场开具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及实验送检合格后7个工作日结算,在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供货方未提供约定的正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如发现供货方所供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在供货方尚未更换之前,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货款。

责任划分

货物验收、结算和赔偿的确认除采购方代表签字外,还须加盖采购方合法有效的公章(或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对于所加盖印章非采购方印章或非项目部公章(如技术资料印章)的或仅有签字无盖章的,不作为双方结算确认债权的依据,供货方不得据此要求采购方结算及承担违约责任。供采双方或采购方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发货单、过磅单、结算单等单据),若存在与本合同条款约定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供货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格货物超过7日,或供货方存在虚假经营、合同诈骗等情况时,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单方终止合同的关联法律责任,且有权向供货方追偿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3
招标公告
双滦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二次-农村供水保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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