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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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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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等文件,为做好**市2026年度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及专业

(一)申报评审对象:**市市级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符合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建筑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评审专业:建筑工程领域内的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设专项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勘察、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建筑机械、给排水、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市政桥隧、工程造价(概预算)、防护防化等专业。

二、申报条件

《**省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均可申报。

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人员(“双肩挑”人员以各****保障部门批复文件为准);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一)报送时间节点

1.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6月15日18:00。

2.单位审核推荐及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6月26日18:00

3.****建设局接收纸质材料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市**区龙生路83号(****机关党委(人事科)二楼职称评审收件室)。

(三)报送方式:申报材料由申报人员或单位负责职称(人事)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不受理邮寄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市级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附件1)一式二份。请按照《评审表》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后中缝装订,并保持页面结构和规格完整,表十七封底。表格上须贴近期大一寸照片。评审表内容不得涂改,填写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2.《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2)纸质、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经****社会保障局签字盖章后报送,同时U盘报送Excel电子版(保存名称为:姓名+单位+初级+评审名册)。此数据是评审及最终印制证书的重要数据,请核对无误后报送(注:表中电话号码必须填写申报人的)。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含注册情况查询截图)复印件各1份。要求:复印清晰平正、证书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

4.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籍验证报告各1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

5.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复印件各1份。

6.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申报人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各1份。****公司的申报人员,****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7.继续教育证书、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8.《**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3)每年度各1份,企业及非公经济组织等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4)每年度各1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使用。继续教育情况按《******保障厅关于印发**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9号)执行,每年所学课时不得少于90****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9.《承诺书》(附件5)1份。为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推荐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签订承诺书。

10.公示材料1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推荐的,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写清起止日期,;公示材料内容应包含:拟推荐人选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论文、成果、投诉举报的电话等内容。(注:公示材料需拍照彩色打印1份提交)

11.公示情况说明1份。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的,根据反映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公示情况说明。

12.廉洁自律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附件6)。事业单位、****纪检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说明、非公经济组织由单位出具廉洁自律情况说明、自由职业者提供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13.业绩材料复印件。履现职以来所完成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14.电子证件照片1张。证件照为本人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高960*1200;清晰度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0********0000000.jpg),用U盘提交。

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在右上角空白处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以上所提交材料(2—14)按顺序胶粘装订成册,应有封面及目录,册子内容顺序需与目录顺序一致。材料装袋后需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7)粘贴在资料袋封面。对需要补充更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推荐单位和申报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概不受理)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材料的“真不真”,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二)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退还,评审材料只留复印件。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推荐程序负主要审核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全不全”。对需要补充更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推荐单位和申报人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愿放弃申报。

(三)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报、上传涉密材料。

(四)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评审材料装袋后报送至****,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和个人应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未尽事宜按文件执行,由****建筑****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委托评审推荐按以下方式处理:1.行业系统外单位申报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2.省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3.****事业单位人员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的,由所在地区的市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

(六)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各项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人应对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评审表》“表九”参加继续教育和国际学术活动情况时,“起止时间”每行填写一个年度的起止时间;“课时或天数”填一个年度的累计课时(如培训时间为天数请换算为课时)。

“表十”栏中必须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表十二”基层单位意见须如实填写推荐情况,包括推荐方式、参与推荐的人员范围及人数、推荐意见及意见形成情况等内容。

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将录入诚信系统,三年内不得报名评审。

(七)诚信承诺:申报人、用人单位实行承诺制,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承诺认真履职,遵守评审纪律。

(****建设局将加强对申报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程序推荐的或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社会保障局按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并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应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申报人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相关情况。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通过人员自行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401室领取《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份,其他所有材料不退还;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申报人员做好材料备份。

(二)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平台”(hrss.****.cn/),在平台首页选择“证书下载”栏目,下载本人取得的职称电子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在**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平台“帮助中心”查看。

(四)公示公告。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将在“****政府网”(http://www.****.cn/)的“通知公告”进行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 罗庆红 梁冯艳 0879-****002

邮箱:****@qq.com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3.**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5.承诺书

6.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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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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