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社会保障局、****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照《吉****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要求,市人社局对市直在办17家****学校2025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评估,年检合格14家、基本合格2家、不合格1家。具体如下:
一、年检评估合格单位 (14家)
1.**市清大****学校有限公司
2.**市****学校有限公司
3.四****学校限公司
4.**市****学校
5.**市****学校有限公司
6.**市****学校有限公司
7.**市新****学校有限公司
8.**市****学校有限公司
9.**市****学校有限公司
10.**市时代创业****公司
11.四****学校有限公司
12.**市****学校有限公司
13.**市鸿祥****学校有限公司
14.**市****学校有限公司
****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
二、年检评估基本合格单位(2家)
1.**市****学校
2.**市和和****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吉****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规[2023]4号)规定,年检“基本合格”的学校,限期整改不超过2个月,****政府补贴性培训。****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者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视为年检“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年检评估不合格单位(1家)
1.**市****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吉****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吉人社规[2023]4号)规定,年检“不合格”的学校,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招生办学活动。****学校应及时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对逾期未解决问题或者未按时报告整改情况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停办、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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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
初审:宋艳臣 复审:姜依含 终审:陈松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