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计划的请示及批复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计划的请示

**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加快建立滇中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记录归集与信用信息服务机制,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辖区情况,我局计划推进辖区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不断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维护交易安全,保障社会公平竞争,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项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资金来源:滇中新区财政2026年年初预算项目“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项目金额3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B050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现已拟制完成购买服务计划书,特****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妥否,请批示。

附件:****关于购买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的计划书

****

2026年5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曾老师,0871-****0315)




附件:

****关于购买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的计划书

为加快建立滇中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记录归集与信用信息服务机制,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要求,结合辖区情况,我局计划推进辖区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不断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维护交易安全,保障社会公平竞争,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该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专业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

三、单位性质

********机关单位

四、资金来源

经营主体信用监管项目金额30.00万元,项目经费从**滇中新区财政2026年年初预算指标“市场监管与执法经费”经费中列支,预算功能科目:****804;经济科目:30227;政府经济科目:50205;资金文号:滇中财预〔2026〕1号。

五、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该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版 试行)内,代码为B050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六、采购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要求,该项目金额30.00万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金额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承接标准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事务所、****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八、采购内容

1.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2.检查企业即时公示信息;

九、采购计划完成时限

计划在2026年5月底前完成采购并签订合同。

十、公示情况

此次采购计划公示5个工作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公示。

十一、目标要求

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辖区内企业信用监管工作,不断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维护交易安全,保障社会公平竞争,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十二、联系方式

曾老师 0871-****0315



****监管局购买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项目的回复意见


****:

你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计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 版试行)》的相关规定,你单位购买的“ 购买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项 目” 属于目录内项 目。****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开展,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购买信息。


**滇中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6 年 5 月 13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3
招标公告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滇中新区直管区分局关于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服务计划的请示及批复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