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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对柳化氯碱32万吨氯化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电解厂房及脱氯框架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7.3.1履约保证金 |
7.3.1履约保证金 |
| √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以最新上传的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按此修改。其余条款不变。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导致编制时间不足的,可在本澄清发出之日起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5月13日
附件:更正公告.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001]柳化氯碱32万吨氯化新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电解厂房及脱氯框架土建工程.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