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招待用矿泉水、茶叶配送服务项目 询价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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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招待用矿泉水、茶叶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基本情况:****招待用矿泉水、茶叶配送服务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预算(万元)

1

招待用矿泉水、茶叶配送服务

0.9

(二)服务地点:****

(三)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全部报价。响应报价不应超过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成交方式:满足报价有关要求,且价格最低。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供应商须提****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评选前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4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评选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询价声明函》。

五、服务期、地点:

服务期:1年,按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每2个月按照订单数量,由成交单位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凭订单和发票进行付款(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8日(**时间),每日9:00-11:30、14:00-16:00时。

2.获取评选文件方式:发送****中心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置顶下载)邮件至****@126.com,注明参加项目名称,****中心医院行政四楼421室,报名截止后统一邮件回复。

八、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评选采购的授权代表出席。标书代写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评选地点:****设备物资处会议室,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22-****2227

地址:**市**区津塘路83号

十、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评选函或遴选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评选函之日或遴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附件:

采购清单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最高限价(元)

1

矿泉水

不少于 330ml/瓶

1

2

矿泉水

不少于 550ml/瓶

1

3

绿茶

不少于500克/包

300

一、技术参数:

1.所有产品均必须满足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二、质量要求

1.配送商品剩余保质期≥50%保质期。

2.配送商品的标签必须完好,清晰载明生产厂商、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品牌、规格、配料表、储存条件、保质期、生产日期或批号等相关参数和内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配送商品的包装必须为原厂封口;外包装完好,无污染、胀包、破损、开裂等现象;内包装应无破损,不得出现漏气现象。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供应商配送的商品送权威部门检检。取样、封样、送检过程供应商需全力配合,与采购人共同操作并签字确认。检验不合格,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追讨由此引发的其他责任。项目执行期间,累计检测不合格两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对所配送的商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若因商品问题导致采购人人员集体中毒等重大事件,在事故责任明确前,采购人可暂停从供应商处采购; 由国家卫生执法部门予以确认,若明确为供应商责任,采购人将无条件与供应商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供应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三、服务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配送商品的卫生与安全。

2.供应商采购的配送商品应票据、资质齐全,均可追溯,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索取复印件检查。

3.本项目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中标商品(含品种、品牌、规格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违约责任由供应商负责。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供应商须经采购人人同意后才能变更,变更商品不得低于中标商品的质量,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

4.本项目不接受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接受回扣等行为,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5.配送、服务要求

5.1 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订货单要求配送(含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时间等事项)。

5.2 供应商接到订货单后,如果没有所需的商品时,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以便采取其他方式弥补,以不违反合同约定、不延误采购人正常使用为准。

5.3 遇特殊情况(如:天气突变,送货车发生故障等),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克服困难,快速应对,保证及时配送, 以不延误采购人正常使用为准。

5.4 配送商品在采购人验收和入库时,装卸由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前述过程中如发生破损,由供应商负责调换,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5 供应商****公司固定员工,应相对固定,配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病。不得使用社会闲散、有犯罪记录人员参与配送服务。配送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应交采购人备案。若因供应商用工不当,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6 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配送、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出现车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7供应商应具备跨区配送能力,车辆符合配送标准。配送车辆车厢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定期消毒,无异味,无与配送无关物品,严格避免商品的交叉污染。

5.8 供应商须提供固定服务机构地址,应为本项目设置固定负责人并提供联系方式,须 24 小时服务响应。对于采购人提出的商品或服务问题,供应商应在 1 小时内响应,并在 2 个工作日内妥善解决。

6.采购人对供应商每次配送的商品进行验收,内容包括:数量检查、质量检查、价格审查和卫生检查等。验收时若发现商品质量、数量、价格等未符合订货单、合同要求,供应商须无条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更换,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样情况累计三次,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供应商的损失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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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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