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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轨道方兴湖片区旗山湖路(**路-石**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轨道方兴湖片区旗山湖路(**路-石**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根据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
根据市政道路划分:①市政道路工程;②同时含有市政道路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市政业绩中包含道路工程与桥梁工程,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提供的市政业绩中包含道路工程,且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市**路17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906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
项目负责人:金闵
电 话:0551-****3644、****3831
2026年5月13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