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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回族自治区**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财政局****政府****小组,对**县相关项目开展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农业农村局315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2日-5月16日(公示期5天)。
监督方式:0951-****177
附件:**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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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