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满足全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多元化、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关于拓展居家上门服务供给主体参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护理服务、辅具租赁、上门探访、健康管理服务)的家政、护工、物业等各类型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遵循以下标准:
1.资质合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相应服务能力
2.服务专业:拥有专业服务团队和规范服务流程
3.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社会评价优良
4.价格合理:收费标准符合市场行情,性价比高
5.管理规范: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
6.信息适配:能够对接**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民政通"系统
二、遴选对象与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的各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公司、护理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康复辅具租赁企业。
(二)资格条件
参选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
2.具备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护理服务、辅具租赁、上门探访、健康管理等服务的能力;
3.拥有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团队;
4.近1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或群体性投诉事件;
5.具备使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省民政通平台的能力,承诺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服务记录和补贴结算;
6.具有完善的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能够保障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
7.承诺不同时承担被服务对象的能力评估工作,且与评估机构无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三、服务范围与内容
(一)服务范围
覆盖全县行政区域内,经《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含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对象)。
(二)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服务: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等"六助"基础服务;
2.康复训练服务:肢体功能训练、认知康复训练、言语康复训练等;
3.护理服务:基础护理、专项护理、临终关怀护理等;
4.辅具租赁服务:轮椅、助行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具租赁及使用指导;
5.上门探访服务:定期上门探视、精神慰藉、安全巡查等;
6.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监测、用药指导、慢病管理、健康咨询等。
四、申报流程
1.申请受理:有意向且符合遴选条件的服务机构,****民政局递交《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服务机构申请表》,并提供填表说明中所列的其他相关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县民政局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县民政局一次性告知其限期补正,逾期不补全的视为撤回申请。
2.材料审核:县民政局对申请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实地核查。
3.遴选备案: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的机构纳入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库并公示。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2.服务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将定期对入库机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若出现服务质量不合格、临时涨价、突击涨价等行为,立即移出机构库并列入黑名单。
联系电话:0358-****653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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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