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非德促贷款部分)已由**壮族苗族****委员会以《****委员会****医院医养结合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一期工程(不含德国促进贷款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发改社会〔2022〕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银行贷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非德促贷款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园区;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内,具体根据甲方的需求计划完成供货、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2.3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标准、规程、规范,满足设计要求,设备安装符合国家现行产品质量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软硬件设备质保期不低于 3年,整体项目建设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3.1 招标范围:****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工程智能化工程(非德促贷款部分)作为医养项目一期工程附属配套工程,包含安防系统、车辆出入口管理系统、排队叫号系统、电子围栏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基础管线布置、前端和后端信息设备安装;网络机房、运营商机房装修施工;****中心等8个智能化系统,确保与土建同步施工,及时投入使用。具体以实际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投标人需对所投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合同执行时以招标人下达的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也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3.2 招标规模:项目投资金额846.222084万元,详见最高投标限价公布表,最终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4.2 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4.3投标人需委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社保证明材料;
4.4 投标人配备至少1名持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专职安全员;
4.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情况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扫描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成立不满****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根据财政部、****国资委、****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以后(含2023年)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
4.6 信誉要求:
4.6.1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承诺);
4.6.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4.6.3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4.6.4 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6.5 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提供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 号)进行管理和支付(提供承诺)。
4.6.6 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4.6.7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被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6.8 投标人提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提供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提供不拖延工期承诺书;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书;提供工程质量承诺书。
4.6.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
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委员会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0日23时59分;
(2)技术操作咨询:**筑龙****公司;服务热线:010-****3801。
(3)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6.2 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可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3其他要求:(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标书代写
(3)开标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mePage。标书代写
(4)开标方式: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标书代写
注: 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②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并在30分钟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政府网(https://www.ynwss.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城南**路5号 地 址:**市**街道**苑一期E幢01号
邮 编:663099 邮 编:663099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人:蒋俊、刘成晨、阳庆谦
电 话:0876-****180 电 话:0876-****077
投诉电话:0876-****180 投诉电话:0876-****077
行政监督单位:****建设局
地址:**市西正街 88 号
监督电话:0876-****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