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3
依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拟组织实施金雁湖大桥增设机非隔离栏杆等交安设施项目的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金雁湖大桥增设机非隔离栏杆等交安设施项目
比选人:****。
二、预算金额:9.2万元。
三、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人民政府官网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四)资质要求
无。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8日08:30-17:30(**时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需准备的资料如下: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须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并保持畅通)、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介绍信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将资料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qq.com。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九、比选地点:****A113会议室 。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路东一段124号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153****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