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及社会监督均无异议,我分局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36-****005 ****环境局****分局) 传 真:0436-****004
通讯地址:**市**县育才西路288号 邮 编:****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市**县**镇街北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23°13′19.590″,北纬 45°52′34.089″52′26.986″,项目东侧为荒地、南侧废品收购场地、西侧隔路为闲置房屋、北侧为荒地。 | **** | ******服务中心 | 总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厂区四周均为空地。建****搅拌站场地(200平方米)、混凝土生产线及全封闭负压水泥筒仓2 个(200吨/个)、粉煤灰筒仓1 个(100吨),及配套的沙子料场、石子料场、沉淀池、外加剂库房、深水井等设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要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混凝土生产线搅拌过程在封闭环境下作业,通过在搅拌主机、2个水泥筒仓和1个粉煤灰筒仓顶端均安装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分别经高于地面15米的排气孔排放。车辆运输道路扬尘和原料卸料扬尘采用地面硬化、洒水抑尘措施,堆场粉尘采用苫布遮盖措施,使无组织粉尘满足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管道排至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通过采取上述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混凝土残渣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附近垃圾存放点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