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慧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广东-惠州-惠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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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邮编:516211

联系电话:0752-****511

传 真:0752-****511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淡水街道洋纳村伯公山12****工业园1号厂房6楼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属于**项目,用地面积295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半导体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的生产,年产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的专用添加剂1000吨、纳米导电碳溶液40吨、活化剂5吨、清槽剂100吨和消泡剂40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纯水制备浓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喷淋塔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产生的浓水委托持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外排。

(二)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近期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园区内绿化、灌溉;远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

(三)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工序颗粒物、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四)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抹布和废手套、检测器皿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废棉芯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要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时间:2026-05-1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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