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空管局区管中心管制大厅灯具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比选邀请(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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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管制大厅灯具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管制大厅现有老旧灯具拆除、新型节能灯具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确保升级后灯具满足管制大厅运行照明需求,达到节能、环保、稳定、安全的标准,保障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正常开展。本项目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管制大厅灯具的采购(含主材、辅材)、运输、装卸、旧灯具拆除、新灯具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及相关技术支持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成材料采购与施工准备,采购人通知可进行工程实施后,最迟30个日历日完成施工、调试及验收,总工期共计45个日历日;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资金来源

已批复自筹资金

四、预算金额

94万元(含税)

五、项目联系负责人

集采室联系人1:刘苑

联系电话:****0507

集采室联系人2:黄星远

联系电话:****0506

六、获取比选文件途径

参选人将供应商名字、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163.com,2小时内比选文件将由****@163.com发送至参选人提供的邮箱。

七、拟比选时间

2026年5月20日09:00(**时间)。

八、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5月19日16:00(**时间)。

注:1)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公司公章);

2)应答文件以快递形式发送,快递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九、比选有效期:

比选有效期为120天,从比选文件规定的提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十、递交/接收比选文件地点:(邮寄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邮寄电子版一份(U盘形式,应答文件WORD和PDF格式以及分项报价表的excel格式文件))

地址:**市**区首都机场T1航站楼东侧塔台,华北空管局集采室。

收件人:刘苑

收件电话:138****5012

(统一使用A4纸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逐页加盖公章;电子版随纸质版邮寄)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合格的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4.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转包。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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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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