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定制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删除“附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所有“▲”技术参数条款的证明材料要求。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中增加:“3、合同签订后且交付安装前,采购人有权对该批次家具进行随机抽样检测。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标准进行检验,****医院诊疗、办公等场景的使用需求,保障使用安全与耐用性。若抽检结果不合格或与投标文件中响应不一致,即家具未达到约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材质不符、工艺瑕疵、尺寸偏差、环保不达标等),中标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采购合同约定标准,确****医院使用要求。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原材料、生产加工、运输、二次检测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标书代写
三、删除第五章“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指标和配置”中:“①针对“▲”条款的技术响应,技术参数中要求了证明材料的按技术参数中的要求提供,若▲号条款技术参数中未要求佐证材料的,投标人需提供说明书、产品彩页、检测报告技术文件作为佐证(至少包含其中之一)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号条款技术参数在技术文件中未对应出现佐证或在不同技术文件中存在自相矛盾之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②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如果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的,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标书代写
四、更正后的文件以一体化获取的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13日
1.计划编号:510********200008099。
2.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管理科,联系电话:028-****2979,联系地址:**省**市**区望丛中路998号。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
地址:**市**区一环路东北段176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 028-****4269
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131****1257、186****5350
项目联系人:王宇、贺洋、谢熙、李秋湘
电话:131****1257、186****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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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