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财政****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财政厅******厅****总局****税务局关于印发〈**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10号)、《******厅关于印发〈******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江****公司张家坝矿山(未有偿处置**量)采矿权出让收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5)反馈到****。
****联系电话:0816-****476。
附件:1、主要情况表
2、主要参数表
3、评估咨询报告摘要
4、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书
5、公众意见表
****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