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2023〕541号)要求,我乡负责实施大河乡开元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现项目已完工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人民政府联系。
一、工程名称
大河乡开元村巷道改造提升项目
二、工程地点
大河乡开元村
三、项目实施结果
内涝治理、道路改造、涵洞工程、照明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五部分;其中:内涝治理、道路改造包括18cm厚C30水泥混凝土(更换面板)5641.8m,路肩加固工程1551.5㎡,检查井加固24座;涵洞工程包括拆除恢复3道1-0.5m钢管涵18.0m,1道1-0.8m钢管涵6.0m;照明设施包括安装太阳能路灯(高6m)167盏;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标志牌6块,道口标柱24 根,橡塑减速带18.0m。
四、项目验收结果
经验收,已完成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及设计变更内容。
五、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盛世****公司
监理单位:******公司
施工单位:****
******公司
审计单位:******公司
六、资金情况
一标段:中标价****295.42元,审定金额****529元,截止2025年12月2日,已支付工程款****529元。
二标段:中标价405199.55元,审定金额402642.73元,截止2025年12月2日,已支付工程款402642.73元。
资金来源: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工期情况
开工日期2025年8月26日,验收时间:2025年10月24日,审定时间:2025年12月2日。
八、项目实施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农村交通条件,为农产品运输提供了便利,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群众收入。同时,将会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增强乡村的服务职能和承载能力,推动乡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进程,为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的乡村**总体目标奠定基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乡镇监督电话:0953-****188
实施单位责任人:勉小飞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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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