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2026年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
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部2026年度副食品筹措相关采购信息,现将某单位2026年度副食品筹措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采购需求概况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 1 |
2026年度副食品筹措采购 |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法组织实施,共分为4个标段: 1.蔬果类。包括蔬菜和水果两类; 2.肉类。包含鲜猪肉及内脏、鲜牛肉、鲜羊肉、鲜鸡、鲜鸭、鹅和水产等; 3.调料冻货类。主要包括冻货、调料及干货等 4.食品类。包括夜餐食品、禽蛋、奶制品和豆制品。 每天下午16时前下单,次日07:00前送达指定地域,**市周边200公里内供应商需免费配送。 |
1.蔬果类,其中蔬菜要求绿色、无公害,新鲜优质,无病虫害,无杂质,且为非转基因品种,产地不限;水果要求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面光滑有**,无斑点、无病虫害,色泽鲜艳,无药害、口味鲜美等,所有水果类产品达到一级鲜度。所供应的商品需****管理局管理,且定期检测各类有毒有害物质指标合格。 2.肉类,牛羊肉和猪肉需为屠宰厂定点屠宰,检疫合格,达到一级鲜度,无注水肉、无变质肉、母猪肉、病体肉类,不得交付前一天的剩肉及冷冻肉;禽肉需为新鲜半净膛光禽,眼球饱满、皮肤有**,肉尸外表微干或微湿、不粘手,手压肌肉出现的指压痕能迅速恢复,具有新鲜禽肉的正常气味。水产品要求品质新鲜,无病体和腐败变质产品,不得是使用抗生素类产品,达到一级标准。所有肉类产品,****屠宰场建检疫合格证明 3.调料冻货类,正规厂家出品,品质纯正无假货,无过期变质,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一半。不得为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是“三无产品”,所有商品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 4.食品类,夜餐食品为国内一线品牌方便面、饮料、糖果、瓜子、花生、饮料等食品,包装完好,无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提供“三无产品”。奶制品为伊利、蒙牛和**等一线品牌,其中低温奶必须在生产日期8天以内,常温奶在生产日期2个月以内。禽蛋要求品质新鲜,达到一级标准,无破蛋,次蛋和劣质蛋,没有水湿蛋,雨淋蛋和染色蛋。包含鲜鸡蛋、咸鸭蛋、松花蛋、安暾蛋等。豆制品主要为成品豆制品,要求品质新鲜,无变质,原材料需为非转基因大豆。 |
每个标段预算金额400万元/年 |
2026年5月至8月 |
说明: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投标供应商资质
为确保副食品采购质量,投标供应商除具备基本资质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参与投标供应商必须资质审查合格,所投项目在营业执照明确经营范围内,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公账户,健康证等,在有效期内,且从事所投标项目经营至少满3年以上(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参考),必须有配送车辆、保障设施和固定经营场所。
(三)投标人需为企业法人,不接受挂靠供应商和外资企业报名投标。
(四)投标蔬果类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货源充足,主营蔬菜、水果批发、零售及配送等。
(五)投标猪肉、禽肉牛羊肉及水产类供应商需提供检疫证明及屠宰证明,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稳定供货货源的实体商家。
(六)投标调料干货、豆制品、冻货等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供应商主营调料、干货、豆制品、水产品、冻货类商品,具有稳定供货货源。冻货类供应商还需有一定规模的冷库等低温存储场所。
(七)投标食品类供应商应主营百货,禽蛋、奶制品、饮品等商品,货源充足,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流**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从食品卫生和安全方面考虑,供应商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经营场所,且营业面积至少500平方米以上。
(八)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九)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我体系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我体系采购失信名单禁止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供应商中标后需在**市周边150公里以内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库、食品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
三、意见反馈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函、采购意向公开及意见建议统计表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的采购活动,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4.此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我部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采购该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四、发布平台
《军队采购网》,网址:www.****.cn。
五、联系方式
任先生:181****8890,邮箱:****@qq.com
王先生:176****0775,邮箱:****@qq.com
魏先生:188****2180,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