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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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5-13 11: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59

通讯地址:岫****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3号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县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厂建设项目 **营子乡矿山村 **** ******公司 项目位于**县**营子乡矿山村,为《**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中的“建筑垃圾**化利用厂”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仅实施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厂区内来料堆存区及配套设施,主要用于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分类暂存与中转调配,设计年堆放转运规模10万吨,计划建设的调配厂来料堆存区最大储存能力为20000吨。项目总投资额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1.来料堆存区采用物料堆存高度1.1倍以**度围挡+贮堆防雨苫布覆盖+定期洒水抑尘+装卸时进行喷淋。同时对道路进行洒水、运输车辆使用篷布遮盖、厂区内部道路硬化、工作人员及时清扫、厂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及农村地区无组织排放限值。2.车辆冲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后,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要求。确保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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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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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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