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IOT平台**虚拟化优化采购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5-19 23:59:59标书代写
采购内容与范围: 采购内容:交换机、服务器磁盘、超融合软件以及实施服务 范围:****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合法企业。须出具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从“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含有响应供应商名称的网页记录,加盖公章)。 (4)响应供应商需取得针对本项目所有产品的原厂授权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5)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厂商,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登记截止时间内须承担过至少3个为国企、****集团提供超融合集成项目案例,单个项目合同金额须在150万元及以上;并提供该项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需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价格页和合同实施内容页等内容。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7)响应供应商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合法的专业机构。 (8)响应****公司资质响应。 (9)响应供应商不得转包或部分转包。****公司****公司,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并向确定供应商追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响应供应商应遵守中国及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1)响应供应商要对以上条件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2)响应供应商本次所投的产品均需提供3年的原厂质保服务。 (13)响应供应商本次提供的超融合软件实施及方案设计均要求为原厂商服务,并提供原厂承诺授权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标书代写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细则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公告附件:
附件
| 序号 |
采购包 |
物料/项目名称 |
品类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IOT平台**虚拟化优化采购 |
万兆交换机 |
网络设备 |
4.00 |
台 |
|
| 2 |
IOT平台**虚拟化优化采购 |
超融合软件授权 |
计算机及存储设备 |
92.00 |
个 |
|
| 3 |
IOT平台**虚拟化优化采购 |
1.92T SATA SSD硬盘 |
IT配件与外设 |
92.00 |
块 |
|
| 4 |
IOT平台**虚拟化优化采购 |
万兆光模块 |
IT耗材与运维工具 |
192.00 |
个 |
|
| 5 |
IOT平台**虚拟化优化采购 |
光纤跳线 |
IT耗材与运维工具 |
192.00 |
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