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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耕地出租项目
(**编号:********种场标的
终止的补充公告
****受****委托,对2026年4月4日发布的****耕地出租公告(**编号:****)中三个标的的交易情况,作如下补充:
一、已完成交易的标的
先进果树园42亩国有耕地(位置:果树园院内,四周****良种场200亩国有耕地(位置:场部周围,南北为作业路,东西为防风林带)已于2026年4月29日完成交易。
其中:
先进果树园42亩竞得人为****,成交价1.344万元;
****种场200亩竞得人为小雁,成交价13.2万元。
上述两个标的交易已结束。
二、终止处理的标的
****种场678亩国有耕地(位置:****种场西大地,南北为作业路,东西为防风林带)的竞得人于2026年4月24日资格审核通过后,自2026年4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6日17时30分,无故不继续履行后续手续,违反了项目耕地出租公告第九款及第十三款的相关规定:
第九款“成交确认”第1条:资料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应当登录**自治区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成交通知书》,自《成交通知书》签发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
第十三款“注意事项”第(三)条: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租方可取消其竞买资格,标的另行处置,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竞买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2.竞买人逾期或拒绝支付价款的。
鉴于竞得人已构成实质性违约,现根据上述公告规定,****种场678亩国有耕地出租项目(**编号:****)作终止处理。
特此公告。
****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