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气温攀升,蚊虫滋生加剧,为切实保障全院患者诊疗环境舒适、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安全,有效防范蚊虫传播疾病,降低医院感染风险,全力满足各科室防蚊需求。****中心拟开展防蚊门帘、纱窗制作及安装服务市场调研工作,广泛征集相关供应商信息及市场价格,为后续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现将调研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调研项目
本次****人民医院各科室防蚊门帘、纱窗的制作、供应及安装一体化服务,具体需求如下:
1. 防蚊门帘:****医院门诊、病房、办公室、通道等各类区域门体尺寸,优先选用易清洁、耐用、透气、防蚊效果优良的材质(如磁吸式、推拉式等),****医院卫生标准,可耐受常规消毒操作,兼顾实用性与美观度,不得影响科室正常诊疗通行秩序。
2. 纱窗:适配医院各类窗户尺寸,材质选用防蚊效果佳、不易破损、易拆卸清洁的类型(如纤维纱、金刚网等),安装需牢固可靠,不得破坏原有门窗结构,满足医院日常卫生清洁、防蚊防护需求,同时保障室内通风与自然采光。
注:具体规格、数量将根据我院各科室实际现场测量需求确定,****医院常用常规规格报价,同时需具备定制化服务能力,可根据现场实际尺寸精准制作、规范安装。
二、调研目的
全面摸清当前市场上防蚊门帘、纱窗的产品材质、规格型号、市场报价、制作周期、安装标准、售后服务等核心信息,对比不同供应商的产品优势、服务能力及性价比,精准掌握市场行情,为我院后续防蚊门帘、纱窗采购项目确定合理预算、筛选优质供应商提供可靠参考,确保采购产品质优价廉、适配医院实际需求,切实提升全院防蚊防护水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经营范围包含防蚊门帘、纱窗的制作、销售及安装相关业务,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专业服务能力,拥有完善的生产或供货渠道,能够保障产品质量、供货时效及安装进度,****医院卫生标准的合格产品。
3. 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渠道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经营信誉记录。
4. 本次调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调研工作。
5. 具备同类****医院、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防蚊设施制作安装经验)者,在调研筛选中优先考虑。
四、需提交的调研资料
参与调研的供应商需按以下顺序规范整理资料,****公司章具体包括:
1、封面:注明“****医院防蚊门帘及纱窗市场调研资料”、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
2、公司相关资质: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参与,需额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详细信息:防蚊门帘、纱窗的产品材质、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明确****医院卫生消毒要求及防蚊防护相关标准。
4、报价表:详细列明各类规格防蚊门帘、纱窗的单价(可按平方米或单樘报价)。报价应包含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可提供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分级报价,便于我院对比选择(报价表参照公告附后附件)。
5、服务承诺:明确制作周期、安装时效、售后服务(如质保期限、维修响应时间、损坏更换服务等),以及产品质量保障承诺,确保服务可落地、可追溯。
6、其他相关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补充材料(如产品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可一并提交。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1. 提交方式:采用线上或线下递交方式,将整理好的调研资料邮寄或送至以下地址。
2. 地址:**省**市东茶路699号****
3. 联系人:雷先生
4. 联系电话:0578-****066
5. 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17时止。
六、注意事项
1. 本次调研仅为我院了解市场行情、收集供应商信息及价格的前期筹备工作,并非正式采购招标,不产生任何采购合同关系,我院不向参与调研的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参与调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自身自行承担。
2.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资料,若发现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其调研资格,并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今后不再接受其参与我院任何采购相关活动。
3. 我院对所有参与调研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享有保密权利,仅用于本次市场调研及后续采购参考,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供应商商业信息及提交资料。
4. 调研期间,我院可根据实际需求,邀请供应商进行产品样品展示或现场沟通对接,供应商需积极配合我院开展相关工作。
5. 本次调研不限制参与供应商数量,凡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自愿参与的供应商,均可按要求提交调研资料。
6. 若对本次调研公告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邮箱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咨询。
特此公告。
****中心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