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洁净层流系统维保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洁净层流系统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18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18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洁净层流系统维保项目 |
2.00 |
418000.00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属于服务类,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0日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节假日除外)。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6.2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地址:**市**区**街858号南林新村统建房2幢2单元902室】。
7.2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代理机构留底,否则不予受理。需要异地获取采购文件者,请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所需获取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邮件至****@qq.com。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电子方式(PDF)发售,****公司****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14:30:00。加急标书代写
9、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6年5月25日14:30:00,递交至****【地址:**市**区**街858号南林新村统建房2幢2单元902室】。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址:**市**区黄**路10号
邮编:354200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81****7062
13、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街858号南林新村统建房2幢2单元902室
邮编: 354200
电话:138****4686、137****5500
联系人:邓先生、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