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批准宁夏平罗县星昌煤炭有限公司洗煤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审批
宁夏-石嘴山-平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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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审批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2日
标 题: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批准****洗煤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拟批准公示】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批准****洗煤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管理局关于2026年5月12日拟批准****洗煤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

联系电话:0952-****190

通讯地址:**县**路372****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洗煤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

**回族自治区**市**县崇岗镇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科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县崇岗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厂区内扩建年煤炭洗选能力120万吨跳汰洗煤机1台,年产精煤90万吨、中煤12.9万吨;扩建1500m2储煤仓,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4万元,占总投资的2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措施:施工期间场地清理采用湿法作业;施工期外购少量商品混凝土即可满足施工需求,禁止在现场搅拌混凝土;当风速过大时(5m/s以上),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易起尘材料采取苫盖措施抑制扬尘。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煤卸料粉尘、原煤堆存转运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及道路运输扬尘。措施:原煤卸料、转运及破碎筛分工序均在配备自动门的密闭钢架储煤仓内进行,配置喷淋设施抑制粉尘,卸料时采用雾炮抑尘;原煤堆存转运粉尘通过对原煤喷淋、转运过程采用雾炮抑尘至受煤坑,通过封闭式廊道送至破碎机、洗煤机,在输送带上配置喷淋设施控制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通过在新增洗煤机破碎筛分工序安装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厂房顶部配置喷淋设施抑尘,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道路运输扬尘,通过在厂内设置运输车辆通道,在两侧配置喷淋管线进行抑尘,在通道设置限速标志;安排专人负责运煤车道清洁,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加强运煤车辆管理,严禁超载,散煤运输车辆需苫盖篷布,集装箱运输车辆保持外壁清洁,通过以上措施,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措施:由于施工人员较少,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措施:生产废水为洗车废水和洗煤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洗煤废水经收集、压滤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30m3)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及**县崇****处理站纳管要求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县崇****处理站处理。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设备安装噪声。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洗煤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行噪声。措施: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设备均在车间内布置并定期保养维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1)施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政府指定的地点。

(2)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洗车台沉淀泥、煤矸石、煤泥、收尘灰、沉降灰和废机油。措施: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洗车台沉淀池定期清理出的沉淀泥、洗煤生产线产生的煤矸石和煤泥,全部暂存堆置在主生产车间后,****砖厂(**格瑞特****公司)综合利用;收尘灰、沉降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洗煤生产线;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厂房内设置的危废贮存点(面积12m2)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点、循环水池、浓缩池为重点防渗区,洗煤车间、储煤仓、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厂区裸露地面、道路、生活办公区等为简单防渗区。措施:危废贮存点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即“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循环水池、浓缩池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重点防渗区要求,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7cm/s;洗煤车间、储煤仓、化粪池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1.0m,K≤10-6cm/s;厂区裸露地面、道路、生活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均为混凝土硬化。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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