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维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 序号 | 货物 名称 | 生产 厂家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预算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 1 | 激光分光滤镜转轮组 | CARL ZEISS MICROSCOPY GMBH | 000000-1672-316 | 详见 附件 | 台 | 1 | 14.85 | 合同签订后90日 | **市 |
| 2 | 棱镜孔径组探测器 | CARL ZEISS MICROSCOPY GMBH | 000000-1901-227 | 详见 附件 | 台 | 1 | 16.56 |
1.项目预算:31.41万元;
2.最高限价:31.41万元。
四、拟定供应商:****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拟购产品为我院现有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核心配件,只有使用原厂配件才能与激光共聚焦显微镜整体硬件和软件匹配。设备原有软件仅能识别并控制原厂激光分光滤镜转轮组及棱镜孔径组探测器,保证正常初始化和拍图,且硬件安装后,需要进行光路校准,以及对软件技术参数进行调校,以保证综合性能满足实验需求,只有原厂配件和原厂工程师才能对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硬件数据与软件参数匹配度调教,具有技术唯一性。由生产厂家授权****提供原厂配件及服务。基于以上客观原因,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和《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之规定,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予公示。
六、公示日期: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若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拟定供应商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意见,该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陈老师、甘老师
办公电话:023-****6969(08:00—12:00,15:00—18:00)
监督电话:023-****4138(08:00—12:00,15:00—18:00)
投诉电话:023-****2144(08:00—12:00,15:00—18:00)
采购机构:****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