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产品烟用辅料样品进行公开征集,现欢迎国内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征集内容
1、项目名称:****烟用小盒、条盒商标纸、接装纸、卷烟纸、滤棒、内衬纸、框架纸、纸箱样品征集项目。
2、项目内容:参加比选的各企业提供小盒、条盒商标纸、接装纸、内衬纸、框架纸、纸箱的电子设计稿,卷烟纸、滤棒提供实物样品,以上****公司新研发零售价预计为300-400元/条的人民大会堂细支产品上。各样品技术指标如下:
(1)小盒、条盒商标纸
请围绕“人民大会堂”主题图案进行设计,打造一款细支规格(烟支长度97mm,圆周17mm),零售价为300-400元/条的细支包装卷烟;包装形式(小盒、条盒)机包,追求新颖独特。设计方案要求深挖人民大会堂品牌主题内涵,不仅体现独特创新的设计理念及较高的品牌价值感,还应符合消费群体的审美需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感。
(2)接装纸
参考技术指标:
宽度:72mm±0.25;单元尺寸:17.2mm±0.05。
(3)卷烟纸
卷烟纸基本技术要求:总体表现为口感舒适、烟气透发、协调性好、包灰质量好;
卷烟纸样品数量为≤1000m(一盘)。定量:28-35g/m2;
透气度:50-70CU;规格:19mm;卷芯内径:120.0mm。
(4)滤棒
长度:120mm(30mm×4);吸阻:3000-3400Pa;圆周:16.8mm;
滤棒样品数量约为2000支(一盒)。
(5)内衬纸
压纹、印刷不限
定量:65.0g/m2 ;宽度:114.0mm;内径:76.0mm
(6)框架纸
定量:230.0g/m2 ;宽度:75.0mm;若印刷,定位点间距:
36.6±0.02mm;内径:120.0mm。
所需的卷烟纸、滤棒可采用相应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鼓励卷烟纸、滤棒设计具有鲜明特点、亮点和优势,鼓励使用专利设计(卷烟纸、滤棒专卖样品运输时需要加带准运证)。商标纸、接装纸、框架纸、内衬纸及框架纸,可为围绕“人民大会堂”理念自行设计,应体现独特创新的设计理念及较高的品牌价值感,并满足消费群体的审美需求,纸张、印刷工艺不限。
(7)纸箱
参考尺寸:长×宽×高(520×275×290)mm,最终尺寸可能根据条盒商标微调。
3、应征样品附样品特色说明、报价单(滤棒是否含丝束,如含丝束请注明;报价不得高于《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卷烟新产品开发成本控制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4、本次征集的样品仅作卷烟产品研发试验使用(不予付费),如需进行卷烟产品中试,应征单位须配合提供中试所需样品,中试所****公司相同规格材料的物资采购价格支付。本次征集不涉及物资采购。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设计输出要求
1、请根据上述设计要求,设计多款细支规格烟用材料设计稿,设计稿件需反馈各辅料平面图、立体效果图(文件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分辨率为300dpi)参与设计比选的投标人反馈在邮箱里的文件只能为jpg图片格式;要求一款设计方案对应一张图片,不得多款方案在一张图片上体现;设计图片上不能直接、间接或隐藏、暗示标注厂家名称;不接受除jpg图片格式外的任何格式反馈的设计稿件,如投稿格式为PPT、PDF等其他格式或设计稿件中出现厂家名称及一切有关投稿人信息的稿件一律视为作废;投稿时需留设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实物样品邮寄外观不可间接或隐藏、暗示标注厂家名称,样品中若出现厂家名称及一切有关投稿人信息的样品一律视为作废,邮寄样品时需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实物样品要求
质量要求:提供样品必须符合GB/T 5605 《烟草和烟草制品 醋酸纤维滤棒》、GB/T 12655《卷烟纸基本性能要求》及GB 11680《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要求》的相关规定,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烟草行业相关规定,应保证质量及来源稳定。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3、应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比选。
五、产品信息递交及样品寄送时间
请各企业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设计方案发送****陈先生,邮箱:chenjingbo@gdlngc999.****.com;实物样品邮寄地址:**省**市**北大街26-2号****总部,收件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138****7897 。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作品数量不限,但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得与其他已使用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2、投标作品须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严禁抄袭,并保证其作品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对该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或开发。若因违反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纠纷或损失,均由投标者承当所有责任。
3、被采用的产品商标等设计方案,其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所有。
4、未被采用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属创作者,所有稿件一律不退,请设计者自留底稿。若应征作品内容相同,以收到设计稿件时间先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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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