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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办理****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惠中〔2026〕1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6-2028****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惠府办函〔2026〕15号)及市领导在《市教育局关于启动****新校区建设项目的请示》上的批示,经研究,现就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增加市直公办普通高中优质学位供给,促进**市教育事业发展,同意实施****新校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3-441302-04-01-164388)。
二、项目单位为****,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
三、项目位于****中心区SKZXQ-08-20地块。项目新增51个教学班,占地面积61695㎡,总建筑面积58185.82㎡。项目主要建设教学楼、功能楼、宿舍、体育用房、食堂、架空层等功能建筑,并配套建设篮球场、匹克球场、道路广场、绿地等室外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完善办学所需设施设备。
四、项目投资估算28895.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328.85万元,信息化工程731.27万元,教学、办公及生活家具设备购置费用3314.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59.25万元,预备费1200.97万元,建设期利息360万元。项目建设****政府专项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等方式解决。
五、请根据工程招标核准意见,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改革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