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中心永城市多功能道路污染清除车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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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市多 功能道路污染清除车项目

二、项目编号:****,永政采购【2 026】029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23日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细则:

设备先进 性(10分 )

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选型说明、产品优势分析(包括但 不限于整车防火、防水、阻燃工艺方案、电池耐高温高压 等安全试验特性)、货源准备等)(10分)

提供科学合理方案,得10分;

方案每有任意1处存在不足或缺陷,得7分。

方案有2处以上不足或缺陷或仅有少量内容描述,得4 分 ;

方案中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 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方 案有重大瑕疵的,得0分。

安装调试 方案(8分 )

根据项目整体要求,投标人拟派安装指导技术人员、 现场安装及检测设备配置合理,并提供安装、调试、验收 方案和措施,横向对比。一般得1-4分,“良”得5-8分, 不提供不得分。

培训方案 (5分)

针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方 面制定培训方案横向对比。

一般得1-3分,“良”得4-5分,不提供不得分。


售 后 服 务 (9分)

针对质保期内、质保期外售后措施、上门服务流程、 应急方案等制定售后服务措施横向对比。

一般得1--5分,“良”得6--9分,“优”得3分,不提 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设备先进 性(10分 (

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选型说明、核心三电系统 先进性、安全性能先进性、能耗与能效、轻量化 与可靠性等。(10分)

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 分。

安装调试

方 案 ( 8 分 )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拟派安装指导技术人员 、现场安装及检测设备配置、安装调试方案、验 收方案和措施等。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8分

,不提供不得分。

培训方案

(5分)

针对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 时间、培训效果保障等方面制定培训方案进行评 审,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 分。

售后服务

(9分)

针对质保期内服务措施、质保期外服务措施 、上门服务流程、应急方案、服务团队与备件保 障等制定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前四项每提供一项得2分,服务团队与备件保 障得1分,最高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27页业绩实力评审项:投标人或生产厂 家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型车辆业绩合同的,得3分。 未提供不得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网上中标公告截图 ;满足以上三项为完整一份业绩,缺一个不得分。时间以中标 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业绩实力(3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每提供一个有效多功能道路污染清除车销售业绩的, 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作为有效业绩依据:

1、项目合同扫描件+项目履约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 用户出具的使用评价证明、付款发票等);

2、项目合同扫描件+中标/成交通知书;

3、原招标文件第26页技术参数及性能的评审项:提供证 明材料:厂家公开发行的彩页、技术规格书或检测报告。

更正为: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充分、有效的技术证明材料,所列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指标,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检测报告、技术规格书或产品说明 书、产品彩页,当多个证明材料的同一技术指标描述不一致时 , 按照“技术规格书/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的顺序认定技术参数的真实响应情况。

4、原招标文件第61页: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参数,如有证 明文件,投标人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附后。(证明文件可以 是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或技术白皮书、产品制造商在社会上 公开发布的带技术参数的宣传彩页等其他可作为技术证明的材 料等资料。

更正为: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参数,如有证明文件,投标

人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附后。(证明文件为下列材料之一:

检测报告、技术规格书或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当多个证明 材料的同一技术指标描述不一致时,按照“技术规格书/检测报 告>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的顺序认定技术参数的真实响 应情况。

5、原招标文件第2、7页,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 签定之后20日历天内。

更正为:自合同签定之后40日历天内。

6、原招标文件第22页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约 定。

更正为:车辆交付验收合格后60日历天内付清。

7、原招标文件第31页3.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 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 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一个小时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解释说明,投标人超 时未提供或规定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 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原招标文件第24页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更正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原招标文件第29页1.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

更正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

1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原开标时间2026年5月14 日9时00分整(**时间) 现更正为: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6月5 日9时00分整(**时间)标书代写

现重新上传固化文件,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版本 的固化文件,以最新版本的固化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 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网》、《**市公 共**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东段、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0370-****58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产业集聚区浍河路28号

联 系 人 : 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0-****910

2026年5月13日


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 [已固化]-1..gef 下载
●[其他资料] **市园林绿化环卫更正公告(1).pdf 下载
●[其他资料] 承诺书.pdf 下载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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