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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工业园****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21号令)规定的用地条件,****政府批准(厦府〔2026〕123号)。我局拟按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区13-21莲河片区航美大道与子才路交叉口西南侧的****地块子地块间部分市政道路地上空间使用权。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土地坐落 | 项目 名称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建筑面积 (㎡) | 出让 年限 | 拟出让总价(万元) | 意向用地人 |
| **区13-21莲河片区航美大道与子才路交叉口西南侧 | ****地块子地块间部分市政道路地上空间 | 95.178平方米以下 | 1207城镇村道路用地(地上架空连廊) | 95.178平方米以下 | 2026年4月29日至2075年3月18日 | 4.67 | ****园区****公司 |
一、本公示时间为5日。对上述供地情况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方式于公示结束前向我局反映。
二、受理地点:**市**区新店镇人力**大厦9楼;电话:0592-****680;传真:0592-****683。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给予办理土地出让合同之补充合同签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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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